第一四七章画蛇添足-《汉乡》


    第(2/3)页

    大军所到之处,狼群奔逃,各色野兽不见踪影,只有贪婪的兀鹫在队伍的上空盘旋,希望能够捡到一两具尸体。

    总有牲畜会出事,折断腿的,突然发病的,年老体弱不堪重负的,这样的牲畜就会被抛弃,最终便宜了那些兀鹫。

    道路两边,也总是能够看到一些白骨,有些白骨是牲畜的,有些白骨则是属于人的。

    这些骸骨暴露在太阳下已经有些时间了,留存最久的白骨,被马蹄子轻轻一碰,就四散开来,再被后面的大队碾压过后,生命留存过的痕迹就彻底的被抹杀了。

    仁者爱人,义者讲义,两者相合,便成了仁义这个大命题。

    面对白骨讲仁义多少有些不合时宜。

    不过呢,仁义这东西他是古拙,质朴的,就像这大山,这大地一般,原本就存在于天地间。

    智慧这东西其实是跟仁义不搭界,因为‘智慧出,有大伪’仁义二字经过智慧解读之后,往往会出现偏差,失去了本源的意义。

    所以,太聪明的人一般都把握不好仁义的度。

    霍光终于受不了骆驼身上浓重的气味,仗着自己辈分小,挤到苏稚的爬犁上偷懒,还能混好多果子吃。

    戈壁上无遮无掩,炽热的太阳光从头顶掉下来的时候,人的胸腔似乎都在燃烧。

    这时候,就不能继续行军了,云琅一声令下,刚刚还拖得很长的队伍顿时就变粗,最终变成一滩。

    无数的遮阳棚在很短的时间里就被支起来了,军卒们猛猛的喝一些凉开水,咬几口干粮,然后就抓紧时间摊开四肢睡觉。

    这样的生活谈不到苦,君王一声令下,再苦再累都要坚持下去。

    既然无法摆脱,拒绝,就只好苦中作乐。

    隋越到底还是被云琅胖揍一顿,不是他打不过云琅,而是不敢反抗!

    打过之后,两人之间的怨隙就抹平了。

    被打的人毫发无伤,打人的人却手脚乌青发肿,只因为隋越挨打的功夫早就炉火纯青,每当云琅的拳脚落在他身上的时候,挨打的部位总是隋越身上最硬的地方,或者是肘子,或者是膝盖,最后一次重的,是隋越把脑门迎上去了,这一拳下去,云琅的右手就没了知觉……

    大汉的宦官就像大汉的文人,看似弱不禁风,手无缚鸡之力,其实呢,全是土匪!

    弱不禁风,手无缚鸡之力只是这些人应对社会的手段,就司马迁这种人,都能开大黄弓,而且是连开八次大气不喘!

    隋越只要看到云琅动弹不得的右手,就会露出神秘的微笑,也喜欢叉开腿坐在云琅对面,豪气干云的吃喝。

    云琅没有发明适合男人穿的内裤之前,大汉人就不穿内裤,即便是有裤子,也只是那种跟套袖一样的讨腿,且不论男女,那时候,所有的礼仪都是夹着腿的,跪坐在地上,没人敢这样叉开双腿坐在地上的,那样会暴露出不该暴露的位置。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