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九章论斤两的情义-《汉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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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琅嗯了一声。

    “喜欢一样东西就一定要握在手中吗?”

    “是的,只要你有能力,自然是握在自己手中最好。”

    “如果是人呢?”

    “男人,女人?”

    “男人!”

    “那就有多远滚多远!”

    “如果这个人很有用呢?”

    “男人能有什么用处?儿子,喜欢男人很危险。”

    “就像您跟去病,曹襄伯伯那种喜欢。”

    “儿子啊,你去病,曹襄伯伯这种人没人有办法将他握在手中,我们在一起是一种相互吸引的行为,他们觉得我这人不错,我也觉得他们不错,这才走到一起来的。

    男人之间不叫喜欢,叫欣赏。”

    “如果您欣赏的人干了您不欣赏的事情呢?”

    云哲继续问道。

    云琅的话说多了,神志也就慢慢的恢复了,见儿子似乎遇到难题了,就干脆坐起来,取过桌子上的凉茶喝了一大口,摇摇脑袋瞅着儿子道:“那要看我欣赏的人是谁了。

    如果是你去病跟曹襄伯伯干了我不欣赏的事情,不论我喜欢不喜欢,我都会认命,跟他们一条路走到黑。

    走通了算我运气,走不通,了不起一起完蛋就是了。”

    “您不准备另辟蹊径?”

    “不,另辟蹊径这种事不适用于你霍伯伯,曹伯伯,身为兄弟,必须在第一时间旗帜鲜明的支持他们。

    同样的,如果我干了他们不欣赏的事情,他们也会做出跟我一样的选择。”

    云哲想了一会道:“这样做似乎并不是最好的选择。”

    云琅揉揉儿子的脑袋笑道:“这种事最好直接做,不要选择。”

    云哲重重的点点头道:“我记住了。”

    说完话,就从床榻上下来,扶着云琅重新睡好,给他盖好毯子之后低声道:“孩儿已经不怕打雷了。”

    云琅笑道:“我知道,我就是想跟我儿子亲昵一下。”

    说完,父子俩相视一笑,云哲就离开了父亲的卧室。

    红袖目送云哲离开,来到卧室却发现云琅已经起床了,站在窗前看云哲离开。

    “这孩子已经长大了,不害怕打雷了。”

    红袖撇撇嘴道:“好几年前就不害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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