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走出故乡-《献给杰洛姆的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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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已经到这了,再回去又要花一天的时间。而且这骆驼这么瘦,我看连野兽都不愿意吃了它。”

    “还不是因为你太弱了,打不过路上的强盗。”

    博肯列玩笑般说道。

    不过他也明白,就算遇到普通的强盗,敌人的数量多起来,他和泰斯也没办法带着货物全身而退。更别说如果遇到“名人”之类的头子,那样的话,他们只能立刻投降。

    泰斯沉默了一会,缓缓开口道。

    “我最近感觉自己好像变强了一些。”

    “什么?”

    博肯列转过身子,仔细看了看泰斯的胳膊。

    “没觉得你长了几块肉,要不我们俩打一场?”

    博肯列说着就跳下了板车,赤手空拳跑到了骆驼旁。

    “行啊。”

    泰斯拉了拉缰绳,拍了拍骆驼的脖子,示意它停下来休息。

    ……

    两人走到数十步外,这里地势平坦全是沙地,用脚画了一圈五十步的范围作为界限,两人走到圆圈边界,面对面,举着拳头摆好架势。

    “老规矩。三,二,一。”

    博肯列喊完“一”,立刻握拳冲向泰斯,泰斯的动作慢了一拍,但也及时冲了出去。

    两人跑起来的时候尘土飞扬,一旁休息的骆驼也被脚步惊扰,瞪大了眼睛看着突然打起来的两位主人。

    两人都是守卫出身,没了武器之后,拳头就是唯一的工具。他们的招式都是同一位教官教的,所以奔跑的距离和速度决定了第一击的力量。

    在这个距离下,多跑一段距离,手中的拳头打得就越狠。而徒手战斗中,主动进攻的一方绝对能更有优势。

    “我赢定了。”

    博肯列自信自己能先出手,再加上博肯列原本就要高出泰斯一头,进入肉搏战后,力量的优势将被无限放大。

    虽然说博肯列的技巧不如泰斯,但现在他们已经出发了大半天,两人都没有多少精力周旋起来,角力加上打击是制胜关键。

    两人距离不超过五步时,博肯列已经开始蓄力,脚下垫步,弹出半个身体,跳起的身躯已经摆好角度,不留给泰斯闪躲的可能。

    再加上,博肯列奔跑的速度要快过泰斯。

    虽然这一拳下去,泰斯至少得休息一会,不过已经在势头上,博肯列并不想放水。

    拳在弦上一触即发。

    在五步的时候,泰斯也立刻做出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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