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始乱终弃-《我最爱吃生鱼片》


    第(1/3)页

    启迁泽是在小学认识符谙的。

    这么说来,他们其实也可以勉强算做青梅竹马。

    符谙小时候很白,很瘦一只,因为家族基因,他眉目鼻骨的轮廓很明显,幼时也没有经历过五官塌软时期,从来都是班上最漂亮的小朋友。等后来五六年级长个子抽条,人就更瘦了,他不爱笑,也不喜欢群体活动,说话毫不客气,就显得很刁钻刻薄,不怎么招人喜欢。

    别人不喜欢他,没事,彼此彼此了,符谙更不待见他们。

    可启迁泽不喜欢他不行,他是少数能入得了符谙眼的人。

    说来很有意思。

    符谙不喜欢呼朋引伴,不喜欢哗众取宠,不喜欢抛头露面……他有很多看不上的、不喜欢的人和事,活得很自我主义,而启迁泽正相反,他小时候木讷少言,反应慢半拍,从来安静规矩,是不引人瞩目的类型,存在感低到连一点能让人讨厌的地方都没有。

    符谙深信,没有讨厌的地方就是喜欢,启迁泽就是他生命中不可多得的、会被他喜欢的人。

    其实说白了,最大的原因是因为启迁泽没有朋友,如果符谙喜欢他,和他玩,那么启迁泽就只会有符谙一个朋友。

    一个,就是唯一的。

    这点让小符谙怦然。

    符谙高傲、毒舌,还自私。

    自他缠上启迁泽,启迁泽就更加不会有人理,而启迁泽没有朋友,符谙就会更喜欢他……这就成了一个死结。

    对符谙来说,这是个良性循环。

    他们小学到中学一路直升,同学大都是认识的,符谙的“恶名”又无人不知,启迁泽根本交不到人,就算有也会被符谙用各种办法赶走。

    所以,毫无悬念,启迁泽讨厌符谙。

    非常讨厌。

    可小孩子很难能忍受孤独,何况相处久了启迁泽又觉得符谙也只是个小孩子,没有多么罪不可赦,他总会和符谙说话,而每说一句符谙就赚一句。最后时间长了,屈服是毫无悬念的事情,他便顺理成章成为符谙的“私有物”。

    他对符谙又爱又恨。

    启迁泽用了整个中学时代来试图破开这个结,可他失败了。

    他依旧记得很多年前,他们考进同一所大学,在学校的林荫道,符谙和他说的话。

    “启迁泽,你甩不掉我的。”

    他的语气可恶,是笑着的,非常愉快的那种。

    “你看,你想要的是什么呢?你需要我和你的生活并无交集,可是这不可能啊,我们认识十二年了。”

    他的声音很轻,像温柔的情话,又是恶意的嘲讽:“十二年你都甩不掉我,你知道为什么吗?”

    启迁泽知道,因为他始终觉得符谙并没有多坏,不必老死不相往来。

    “启迁泽,你想甩掉我,只有两种办法,一,”符谙伸出一根指头,冲他摇了摇,“你别对我心软。”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