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老王吃瓜-《大秦:从忽悠秦始皇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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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问一问,如果我要释放一个奴籍为平民,都需要什么东西?流程怎么走?”王乙继续笑嘻嘻的问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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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响力+1……】

    “大啬夫,如今天气炎热,官府也已查明尸首,即便这件事情还有蹊跷,大啬夫也应当将家父的尸首归还我们,让我们好将家父入土为安,不然就这么放着,官府这是要致我等不孝啊……”死者家属那边突然放声痛哭的嚷嚷了起来。

    在他们看来,官府竟然有时间浪费在闲杂人等的身上,却没有时间来处理人命关天的大事?

    反正这是咸阳,是都城,那就闹吧。

    虽然他们也不情愿闹大,那样对他们没有任何的好处。

    “官府何时说要致汝等不孝了?”育气的直吹胡子。

    不孝那可是重罪,有多重?

    你爹若是认为你不孝,可以当街拿棍子把你敲死而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

    你爹打不过你,也可以让官府来把你抓走给办了。

    这种事情不需要你反驳,也不需要你去辩解,只需要你爹一个人的控词就行了。

    是杀还是剐,你爹说的算,如果没有要求,官府大多数时候会将其打成徭役,免费的劳动力可劲的造吧。

    虽说这事儿这些家属有些不讲理了。

    可若是他们真的就拿着这个说法去闹,对育也同样没有什么好处。

    盯着他这个位置的人,那可是多了去了。

    “你那边到底有结论了没有?”育扭头低声的问着曹。

    县中大小事务,大啬夫有最终的决定权。

    但一个人终究干不了那么多事,所以不管什么事情,都是下面的人去办,然后将过程和结果交给大啬夫,大啬夫看完之后做决定。

    但是秦国的办案流程也很严谨,除了在源头上防止冤假错案以外,还设有文不害这个官职来巡查监狱,复查案卷。

    一件案子想要办好,想要做出决定,那整个案卷就要能从头到尾对得上。

    有分歧不可怕,但是在案卷上要体现出来谁说服了谁,理由又是什么?

    现在这件案子就卡在了这里,负责办理这件案子的游缴獾认为不是死者自己失足溺亡的,他的上级曹认为死者是自己失足溺亡的。

    在下面就有了如此严重的分歧,且谁也没能说服谁,育身为大啬夫,这个案子他该怎么判?

    压根就没办法判。

    不严谨的说,育可以下令让他们先把尸体带回去安葬,但后面怎么办?

    如果獾的说法是正确的,这个时候死者又被下葬了,直接证据链缺失,这案子怎么办?

    下面的人肯定要承担责任,但他们的责任没有育这个大啬夫的责任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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