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以前于澜不是没想过,给家里写封信的,只是没有门路。她不认识什么人,肯定没办法让人捎信回去的。 另外,就是想要找来往的商队送信,可路途遥远,没钱也是白搭。 而且就是能送,十天半个月那都是短的,有时候几个月家里人能收到信就不错了。 至于信鸽,于澜就更不想了,那是需要经过特殊训练的。而且还得先带信鸽认路,如此那信鸽才知道来回怎么飞,还得近一些才能有保障。若是路途太过于遥远,能送到的几率也不大。 所以说,想要把信稳妥又迅速的送到家,除非你能有个做官的朋友。能直接走驿站,那就能快速稳妥了。 驿站,是北域国官员,传递文书和军事情报的地方。这是是专给皇家和官府服务的,平民是不能用的,就算是官员一个月也只有一次送家书的机会。 所以说,普通人想要送一封家书,是很不容易的。 不过,有钱能使鬼推磨。 于澜现在有钱了,想要送信回去就容易了。大不了就是多给些钱,若是还不能送到,那就是钱给少了。 想到这里,于澜心下已经有了决定。 晚上就写信…… …… 回到别院以后,于澜就去厨房烧火做晚饭了。 等她烧水,准备杀鸡的时候,别说是鸡了,她连毛都没有拿回来一根。 真是毛都没有一根。 于澜抬手抚额。 “鸡都没拎回来,如何能有毛。” 怪不得总觉得有哪儿不对。 于澜买了葡萄以后,直接提着菜篮子和葡萄就走了。把放在自己脚边的鸡给忘了。 现在回去还来得及吗? 那鸡虽然是绑着脚的跑不了,可若是被人捡了去。就在于澜想着要不要返回去找那只鸡的时候,就听见厨房门口传来一阵脚步声。 听见声音,于澜转头看了一眼。 视线里,只见厨房门口正走来一人。 那人皮肤偏黑了些,一袭暗色劲装,利落的短发,身姿修长挺拔,整个人阳光帅气,充满异域风情。 来人正是爷身边的侍卫,那个叫陆琛的短发男人。此时的他左手拿着那冷森森的配剑,另一只手则是提着一只鸡,正走进了厨房。 于澜看了一眼。 这…… 这鸡有点眼熟。 很快于澜就确定了,不是眼熟,这就是自己买的那只。 “侍卫大哥,这只鸡?” 陆琛提着鸡忍不住笑出声,“小澜姑娘,你看这鸡是不是很眼熟?” 于澜听后不好意思了。 “这鸡怎么到了你手里了。”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