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 叫我伯爵-《斗罗之凡人史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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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月的时间很短,但阿特瑞斯和奥斯卡的变化却不可谓不大。

    衣物、鞋子上的补丁没了,身上穿着的是奥斯卡用魂师津贴买来的成衣,虽然不贵不艳,但干净整洁。由于魂力的“催发”作用,两兄弟的身高又长了一些,奥斯卡是既高兴又为难,这样下去估计每隔几个月就得买一套衣服鞋子,否则就穿不下了。

    “李寻欢,我警告你,不许再跟着我!”

    教学主楼前,一个女孩的叫嚷吸引了许多学生驻足围观,阿特瑞斯和奥斯卡自然也凑了过去充当吃瓜群众。

    女孩有着一头漂亮的过肩金色长发,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熠熠生辉。精致的脸蛋上有着一双湛蓝的如同宝石一般的眸子,眉清目秀、琼鼻挺翘、红唇微张。脚踩一双淡灰色的长靴,白色的长裤勾勒出一对笔直的长腿,上衣也是同样的素白,套着一件及胸的红色长袖小马甲。

    最吸引人的,是她手上握着的长剑,而且那柄长剑正指着一个男孩的脸庞。

    “弗雷泽,我是喜欢你所以才跟着你的,你怎么能用剑指着我呢?”

    “我很讨厌身后有跟屁虫,尤其是像你这样油头粉面的跟屁虫,看见你我就会觉得恶心!”女孩优雅的收剑入鞘,望向男孩的眼神满是不屑,“还有,叫我伯爵。”

    名叫李寻欢的男孩耸肩道:“可你才继任第一天。”

    “第二天!”

    “我,谢莉安·弗雷泽,弗雷泽亚的应许之女,在此郑重的对你宣告,请称呼我为——伯爵!”

    阿特瑞斯对这个这个叫弗雷泽的女孩的第一映像是——蛮不讲理。从她胸前的校徽上的一颗星来看,她与自己同为一年级的学生,说不定比自己还要小一些,但言行举止之间却完全是一副让人厌恶的贵族做派。

    “切,真无聊,走啦走啦!”名叫李寻欢的男孩道了一句,在小伙伴们的簇拥下进了教学楼,他的小伙伴们走时还不忘对着弗雷泽做各种各样的鬼脸,其他围观的小孩也都相继散去。

    弗雷泽随手一挥,手中的剑便化作了光点回到了她的身体中,她瞪了瞪没有动身的阿特瑞斯和奥斯卡,然后踏着英姿飒爽的步子向宿舍区走去。

    “她瞪我们干嘛?我们又没有招惹她......”奥斯卡等她的身影消失后才小声嘀咕了一下。

    阿特瑞斯捅了捅奥斯卡:“你没听她说吗?估计是看你长得太俊俏了,油头粉面的让她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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