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为民除害-《河海奔流》
第(1/3)页
盛夏的利津县城,被周边一片油汪汪的庄稼地簇拥着,越发显得高大威严,高高的城墙在阳光的映射下发出刺眼的光,远远看去如海市蜃楼一般浮在半空之中……
通往县城的大路上忽然尘土飞扬,一大队人马正在急急忙忙地赶路,队伍最前面红枪会暗红色的大旗随风上下翻飞,吸引了路两旁庄稼地里的农民,人们纷纷停下手里的活计、驻足观望:
又要出大事啦!——人们小声地议论着。
站在城门楼上的几个守城军士,大老远看到有队伍浩浩荡荡向县城开来,不明就里,害怕要出大事,一边赶紧传令关闭城门,一边派人向城内通报消息。
待王荀、云尚忠亲率大军急匆匆赶到城下,抬头一看城门早已落锁,只剩下几个守城的军士在城头上探头探脑地张望。王荀见状大怒,命人四散开来,将县城团团围住。
随后,王荀又一声令下,命人将早已备好的信件绑上箭杆,开弓搭箭,嗖的一声射入城内。人群随即发出一阵欢呼,不断高声呐喊:
“杀死林振海,为民除大害!”——喊声叫骂声此起彼伏,震天动地,传出很远很远。
原来,自军阀张宗昌盘踞山东以来,善于投机钻营的无业游民李光春,向济南无赖林振海借了三百块银元,买了个利津县知事。结果,李光春上任第二年,就委任林振海为县署卫队长。接下来俩人沆瀣一气,合伙干了不少贪赃枉法、敲诈勒索、坐收渔利的坏事。除此之外,林振海倚仗李光春权势,有恃无恐,为所欲为,不仅在县城兴风作浪,而且还在城外与土匪相互勾结,抢财劫物,奸淫烧杀,无恶不作。周边群众探知内情,对林振海之流恨之入骨,纷纷请求红枪会替天行道、为民除害。
红枪会会员接连两天围困县城,叫喊林振海出城受死,李光春就是龟缩城中,死活不作回应。王荀于是更加恼怒,加紧调度大军,准备择机强攻县城。
转眼到了围城的第三天。
一大早,眉头紧锁的李光春站在县衙的窗前,透过窗棂、顾虑重重地注视着院中的一切,隐约从城外传来的呐喊声,不断冲击着他的耳朵,使得他愈加烦躁不安……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