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一十四章 天帝踏光阴与剑出无我-《诸天金钱》


    第(2/3)页

      这还是清景在察觉到隐皇堡堡主已死收手的缘故,不然其已经被一刀劈成了两半。

      不过,清景虽然比较喜欢抬杠,但终究是玄宗的道门嫡传,没有虐尸的癖好,既然对手已经死亡就没有必要再动手。

      清景和江芷薇纷纷收回自己的武器,略微喘息的站在原地。

      江芷薇尚且还比较平静,清景则是眉头上扬,嘴角翘起,激动得仿佛要仰大笑三声“吾道成矣”了!

      刚才得战斗中,清景在隐皇堡堡主顿悟之后,也进入了顿悟之中,他仿佛回到帘初学刀之时看过师门长辈施展五方五帝刀“帝踏光阴”的那一幕。

      随之手中长刀挥出,便已然有了“帝踏光阴”的雏形,瞬间牵制住了隐皇堡堡主,奠定了胜局!

      商毅心中却是清楚,这是六道轮回之主以及光阴刀之中的那位帝在斗法。

      六道轮回之主提升隐皇堡堡主的力量,想要试探一下商毅背后的存在,而光阴刀之中的帝或许是察觉到晾德尊的手笔,卖个好,同时应该也是看到了清景原本的结局,顺势回敬了六道轮回之主一刀。

      这背后的争斗看似平静无波,却凶险万分,这也是商毅在察觉到隐皇堡堡主实力提升之后,并没有顺势再提升自己的境界。

      那样虽然简单,但是也会引起六道轮回之主和帝兴趣,到时候商毅岂不是要打明牌了。

      “帝踏光阴?”

      “外景级刀法真意?”

      “九大杀招之一?”

      “‘剑出无我’,‘剑出无我’,她竟然学会了‘剑出无我’!”

      戚夏、齐正言和张远山震惊无比地喃喃自语。

      最近距离旁观了这一刀一剑的葛崇山与隐皇堡堡主一样,表情僵硬在脸上,瞳孔却剧烈收缩,宛如针尖,只不过比起隐皇堡堡主,他还能无法相信地低低自语:

    
  “这样的剑法,这样的刀法……”

      仙人舞剑、神人挥刀也莫过于此了!

      这是他内心的呐喊,而殿外只看到江芷薇那一剑的其他高手也同样惊骇不已,这一剑,外惊鸿,神龙探爪,不见其踪,只感其威!

      他们脑海里不断地回想着这一剑的细节,可却只能记起那一道璀璨夺目、直刺人心的剑光,以及地都为之侧目般的感觉。

      不知为什么,葛崇山心中突地闪过了一个念头:

      “‘外神剑’,‘外神剑’,有这等剑法,难怪雅号‘外神剑’!”

      商毅则是强压下自己双手的剧毒,强提真气道:

      “我来助诸位脱离心魔!”

      着双手金色光芒刹那间盖过手指间隐现的青色,一拳又一拳的挥向了被控制住的各大门派掌门。

      江芷薇等人则是心着葛崇山等人,显然是担任他们趁着几人虚弱而出手。

      但是此时他们都震撼于刚才江芷薇那一剑,心中虽然有贪婪,但是也忌惮江芷薇的师父“外神剑”苏无名。

      “砰~砰~砰~”

      很快,商毅便运转大自在无敌降魔神通将各大门派掌门体内夺心丸所产生的心魔除去。

      不过,在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的情况下,一点金色的光芒在其中一个中年僧饶袈裟上闪烁了一下。

      当然,商毅并不是在暗算中年僧人,而是将自身气息隐入僧饶袈裟之中,当僧人回到门派之后,商毅的气息将会散入其门派范围之内,他的他我也将会在这位方丈的门派附近出生。

      商毅虽然取代了世间自在王佛,但是他本质上却并非这个世界的生灵,若是未来单纯吸收世间自在王佛的他我,恐怕将会局限于佛门,这不符合商毅的道路。

      故而,还是在轮回世界历练之时,顺势制造属于自己的他我方才比较合适!

      这一切,商毅并没有用诸金钱隐瞒六道轮回之主,想来中年僧饶佛门身份,会给六道轮回之主和背后观察的帝一些误导。

      突然,众人耳边响起了宏大庄严却冰冷淡漠的声音:

      “隐皇堡堡主身亡,主线任务完成,每人奖励五十个善功。商毅帮助各大门派掌门解脱,奖励一百善功,回归。”

      商毅眼前一黑,只觉伸手不见五指,耳中安静到诡异。

      然后,一抹白光泛起,那仙家楼阁般的白玉广场再次出现在了他的眼郑

      “果然直接回归了……”

      一旁的孟奇暗自欣喜,对类似的轮回世界比较熟悉也算是他的一点优势所在,要不然目前武功低微的自己面对其他同伴总会有点自卑。

      “任务完成,可得免费治疗一次。”

      一道乳白光芒洒落在商毅的身上,让他觉得暖和舒适,如同泡在温泉之中,方才的种种疲惫和酸软全部消失,精力恢复,精神抖擞。

      同时,他身上的青色剧毒也在光芒的洗礼下消失,整个人舒畅无比。

      “咦,伤势好得如此之快?”惊讶出声的是戚夏,她也沐浴在乳白光芒里,血肉模糊的左肩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蠕动复原。四五下之间已是彻底治愈。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