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李小烽哑然失笑。 来到莽林子深处后,就经常能够在泥地里发现各种动物的脚印。 三叉一竖那是野鸡留下的,跟朵花儿似的是兔子的脚印,一个大骨朵上面三个小骨朵,那是野鹿踩出来的。 李小烽蹲在地上仔细观察。 这些脚印都已经干巴了,不是昨晚留下的新鲜脚印,起码也已经过去四五天了,提供不了什么有用的信息。 李小烽摇摇头,起身继续往莽林子深处走。 单人独猎,最好是大清早上山,因为只有这时候,活动的野生动物才多。 到了晌午,猎物们基本上都藏起来休息了,能遇到俩野鸡就算运气不错的了。 他带狗上山,主要是心里头高兴,就想背着枪上山溜达,对于能不能打到猎物,他其实也并没抱多大希望。 然而就在这时,一直跑在最前方的追风突然停了下来,黑漆漆的鼻子在旁边一处刺窝子里嗅了嗅,而后直接原地趴下,扭过头看向后方的李小烽。 棒槌也低低叫了一声。 这是有所发现的意思,是之前他教给追风的动作。 李小烽闻声立刻跑过去,扒拉开追风面前的刺窝子仔细检查。 没用几秒,他就从刺窝子最底下捏起了一撮指甲盖大小的短毛。 追风这时候方才站起来,轻轻晃动尾巴。 李小烽赶紧伸手揉了揉它的脑袋。 这个动作,说明他找到的东西和追风所发现的是一致的。 那短毛呈白色,搓起来质地还算柔软,但要比狗毛稍硬一些。 因为前车之鉴的原因,李小烽没敢去瞎闻,而是直接塞到追风鼻子前。 追风嗅嗅那撮白色短毛,又在周围的草丛、树木旁一通乱嗅,而后就朝左前方使劲儿狂奔。 棒槌立刻背部一弓跨步跟上,紧紧跟随在追风身后,和追风始终只保持一个身位的距离。 李小烽看到这一幕,心里也是暗暗赞叹。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