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刘振华骑在马上,他的右手抓着钢筋棍,小臂和大臂呈现出四十五度角,钢筋的后端被刘振华用大臂和身子夹住。 他的另一只手牵着缰绳,身体前倾,“驾!” 随着刘振华大喝一声,身下的马儿发出一声嘶鸣,刘振华深知要想马儿跑,得给马儿吃草的道理,这马儿吃的饲料都是从商城内兑换上好的精饲料,这几天的喂养已经让它原本有些干枯的皮毛油光发亮,身上也有了膘。 跑起来更是一个迅速。 刘振华夹紧钢筋,目视前方,面容坚毅,在前面一百米左右的地方矗立着一个麻袋。 麻袋旁边有三两个被捅烂了的稻草人。 马儿快速前冲,四蹄奔腾,俊秀无比,马上的刘振华冲锋姿态一往无前,很快,马儿和沙袋交错,溅起一片砂砾。 这是那钢筋捅破了麻袋,里面装着的沙子麦麸木屑废物。 刘振华的钢筋棍前挂着碎了的麻袋。 “吁。” 刘振华勒马,冲出去十米以后马儿停下,他将挂在钢筋上面的麻袋取了下来。 方才刘振华练习的是马上枪术最常见的一招,也是最基础的一招,单手正手持枪。 这种持枪法,长枪直指前方,大臂和手抓紧保证其稳定性,配合马儿快速的前冲带来的巨大惯性,能够瞬间将一个人捅碎,若是马上之人力道在大些,说不定能够直接挑飞捅穿好几人。 不过这种持枪方法缺点十分明显,那就是不太灵活,不适合骑兵之间的交战厮杀,这种姿势常常应用于大规模的骑兵冲击步兵的时候。 很容易就能够撕碎大量步兵的防线。 “日后咱的骑兵多了,就这么练习,”刘振华脸上挂着汗珠,不过心里面想的却是是后他骑兵冲锋的场面。 怪不得说平原战争骑兵能够起到决定胜负的作用。 单单就方才的冲击力,换做是一百匹马如此方式冲锋,在平原战场上,能够轻易撕碎千人的方阵,若是面对一些非精锐的步兵,就算是万人的方阵也能够冲杀一番。 一骑当千,不是说说而已。 第(1/3)页